一、目的
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是促进我国学习型社会建设、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为促进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就业权益保护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二)加强就业指导服务
高等学校要加强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广泛应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精准推送政策、岗位和指导信息,积极举办校园招聘活动,加强校园内招聘活动管理,发布招聘信息不得含有教育形式限制性条件。
(三)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宣传国家关于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各项政策,指导用人单位完善招聘研究生的相关办法,为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三、原文链接
http://jyt.jiangsu.gov.cn/art/2020/4/24/art_58320_90566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