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国银保监会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金融支持,有序推动企业恢复正常生产。
二、工作内容
(一)全力以赴,重点保障疫情防控企业金融需求。
各银行机构要主动对接政府疫情防控相关部门,梳理辖内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资生产企业及上下游企业名单全力满足医用物资生产扩产及采购、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的资金需求。对疫情防控期间重点保障企业的贷款申请,原则上在24小时内要完成授信审批和贷款发放。
(二)关注民生,优先解决生活物资生产领域融资。
各银行机构要结合本行存量客户情况,梳理生活物资供应重点企业清单,逐户研究制定针对性金融服务方案。要优先满足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相关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
(三)及时谋划,稳妥有序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认真落实“六稳”要求,主动对接省内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金融需求,加强与制造业、服务业等复工复产企业的沟通联系,提供针对性金融支持,确保企业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复工复产。
(四)分类施策,精准帮扶企业融资纾困。
对于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积极支持企业生产不停顿,供应不掉链,稳定融资环境,提振企业信心。对出现暂时困难的大中型企业,要充分运用联合会诊帮扶机制,研究会商纾困化解方案。
(五)减费让利,努力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尤其是纳入国家和江苏省名单内的重点保障企业,各银行机构要在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水平基础上,用好用足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贷款利率水平,且不得收取与贷款相关的任何其他费用。
(六)救急送暖,改进个人金融服务。
各银行机构要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全面摸排本行客户中新冠肺炎感染人员、隔离人员、防控工作人员等人群,对因疫情期间还款不便造成的逾期不视作违约,并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七)主动对接,扩展保险责任保障范围。
各保险机构要创新产品供给,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及企业的服务对接,积极满足卫生防疫、防疫物资运输等方面的保险需求,为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提供高效优质优惠的保险服务。
(八)快速理赔,及时支付保险赔付资金。
开通理赔绿色通道,鼓励采用互联网、手机APP等线上服务及预付保险金等方式,切实做到应赔尽赔快赔。
(九)健全机制,优化风险管控措施。
对于疫情防控期间符合条件实行延期还款的各类贷款,不纳入逾期统计,不加收罚息。各银行机构要分类施策,不单独因疫情影响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
(十)畅通渠道,提升金融服务便利。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开通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简化相关业务办理流程,确保金融服务高效畅通。
(十一)深化服务,扩大银企融资对接。
各银行机构对全省制造业、服务业等企业进行全面融资对接,重新梳理、全面摸排本行对接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及金融服务需求变化情况,逐户制定差异化金融服务方案,提高金融服务及时性和精准度。
三、原文链接
http://www.cbirc.gov.cn/branch/jiangsu/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89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