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商贸流通现代化项目:商物流建设项目

一、申报对象

江苏省注册的商贸流通领域非干线物流企业及配套平台服务商(国家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重点推进企业、国家智慧物流配送示范单位、江苏省商贸物流示范企业优先)。

二、支持重点

(1)支持标准托盘循环共用体系建设,包括租赁使用标准托盘以及与标准托盘循环共用配套的设施设备更新和改造(2)支持商贸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3)支持共同配送发展。

三、申报条件

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第四方物流平台企业不受限制)

申报项目已运营或具备运营条件。

(1)标准托盘循环共用体系建设项目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1.2m×1.0m托盘(含相匹配的托盘笼、周转箱或筐、包装等)。

(2)商贸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及商务部出台的建设规范。

(3)共同配送发展项目在具体组织实施上,实行“一对多”服务,依托第三方物流或供应商为多个商贸企业、社区门店、镇(村)服务点等共同配送;连锁企业集中采购,利用其物流为所属门店和社会企业统一配送;仓储集聚化发展,集中物资、集中配送。智慧仓储配送企业利用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RFID)等技术,加强订单运营、货物管理、客户服务;配备快速分拣、传送、识别、监控、导航定位等自动化设备,以及高性能的货物搬运和运输装备;与连锁商业网点、大型写字楼、机关事业单位、大学校园、社区服务机构、镇(村)服务点等合作,设立末端配送站、智能自助提货柜,或开展网订店取(送)。

四、申报所需材料

(一)申报企业基本信息表

(二)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三)项目资料(根据项目类别、扶持内容选择提供)

1. 标准托盘循环共用体系建设项目

(1)标准托盘租赁发票、租赁合同、租赁清单(标明型号)等;

(2)标准化改造费用清单、费用发生原始凭证等,包括:仓库、配送中心、零售门店等配送设施的标准化改造,月台、货架、叉车、笼车、运输车辆、管理信息系统等标准化更新;

(3)与上下游企业合作协议;

(4)业务介绍资料等。

2.商贸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项目

(1)平台服务功能简介;

(2)平台运营情况介绍;

(3)开展联盟合作协议。

3.共同配送发展项目

(1)“一对多”服务商贸企业、社区门店、镇(村)服务点等名录清单;

(2)“一对多”服务协议;

(3)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制度;

(4)配送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与社区便利店、镇(村)服务点等合作协议、费用结算凭证;

(5)物流配送智能化设备设施清单;

(6)物流配送智能化实现途径。

(四)共同配送统计表

(五)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纳税证明(原件);

3.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正本);

4.已发生费用的发票复印件及明细汇总表;

5. 企业所在区(县、市)商务局、财政局联合推荐文件(附申报项目2017年未获其他财政补贴证明);

6.其他证明材料。

五、认定流程

1.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向项目所在地经济主管部门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

2.当地经济主管部门受理后,对项目进行初审并报至区经信局;

3.区经信局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审核。

六、奖励措施

对申报项目在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的投入进行扶持,单个项目资金扶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不含基建投入)的50%,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单个企业扶持上限为200万元

七、联系方式

相城区商务局商贸科:66836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