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商贸流通现代化项目:绿色商场项目

一、申报对象

江苏省注册的购物中心和百货公司。

二、支持重点

(1)绿色商场创建项目。支持购物中心、大型百货公司围绕国内贸易行业标准《绿色商场》(SB/T 11135-2015),开展的节能改造、水资源循环利用、绿色宣传教育、废弃物回收利用等项目。

(2)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商场。对于通过国家或省级绿色商场创建评审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定额资金奖励,免企业申报。

三、申报条件

(1)2017年销售额达2亿元人民币以上

(2)正常运营两年以上。

四、申报所需材料

(一)基本资料

1.申报企业基本信息表

2.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4.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纳税证明(原件);

5.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正本);

6. 2017年度营业额、营业面积、用电量和用水量数据;电梯年检报告、环保部门检验报告、消防年检合格文件等。

(二)项目资料(根据项目类别、扶持内容选择提供)

1.节能改造项目施工合同及验收资料;

2.水资源循环利用项目施工合同及验收资料;

3.组织或参与“绿色、环保”主题宣传教育,联合入驻商户开展旧物置换,旧物回收利用等活动或项目的相关资料;

4.与回收企业的合作协议;

5、已发生费用的结算凭证复印件及明细汇总表;

6.企业所在区(县、市)商务局、财政局联合推荐文件(附申报项目2017年未获其他财政补贴证明);

7.其他证明材料。

五、认定流程

1.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向项目所在地经济主管部门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

2.当地经济主管部门受理后,对项目进行初审并报至区经信局;

3.区经信局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审核。

六、奖励措施

(1)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申报项目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的投入进行扶持,单个项目资金扶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不含基建投入)的50%,金额不超过50万元,单个企业扶持上限为100万元。

(2)对于通过国家或省级绿色商场创建评审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金奖励

七、联系方式

相城区商务局商贸科:66836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