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商贸流通现代化项目: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项目

一、申报对象

江苏省注册的各类商品交易市场。

二、支持重点

以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为目标,引导传统商品交易市场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内外贸融合、传统市场与电商物流企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鼓励市场以外迁整合、业态转型、电子商务应用、品牌创建、内外贸融合、完善服务功能、管理提升、发展现代旅游、信用建设为主要路径,促进市场加大信息化应用,开展定制化服务,推动平台化发展,争创江苏省转型升级示范市场。

三、申报条件

符合《江苏省转型升级示范市场创建规范(暂行)》要求;2017年度市场成交额同比增长8%以上;投资项目需于2017年度竣工,2016、2017两年累计投资额超过200万元,项目内容符合支持重点方向。

四、申报所需材料

(一)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二)项目资金申请表;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基建项目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打造知名品牌的需提供品牌证书复印件(著名商标、驰名商标);

(四)相关证明材料

1.当地政府部门批复关于成立市场的相关文件;

2.提交近2年由当地统计部门出具的年成交额的确认函;

3.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建设用地的产权证书(相关批准文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场地租赁有效期自申报之日起应当在5年以上;

5.农批市场需提供检测机构证明复印件,冷链物流、废弃物处理设置情况;

6.项目投资的合同、发票、水单及资金明细汇总表;

7.近三年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8.提供近2年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无重大安全生产、商品质量、违反商业诚信和环境污染事故确认书;

9.项目申报主体所在市商务局、财政局联合推荐文件;

10.其他证明材料。

五、认定流程

1.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向项目所在地经济主管部门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

2.当地经济主管部门受理后,对项目进行初审并报至区经信局;

3.区经信局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审核。

六、奖励措施

对评为示范市场的给予每家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对2017年因转型升级有重要进展而获得80万元补助、2018年被评为示范市场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补助。

七、联系方式

相城区商务局商贸科:66836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