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加强全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全国“两会”
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苏煤安传〔2020〕10号

 徐州市应急管理局、徐州监察分局、各煤矿企业: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为切实加强“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煤矿安监局部署要求,结合近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和季节性工作特点,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是当前煤矿企业的重要政治任务,各煤矿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认真分析研判,及时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专项活动和“两会”期间安全大检查等工作。煤矿企业及所属煤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政治意识,坚守岗位,带队深入井下重点区域开展安全检查,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严禁赶产量赶进度,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二、狠抓重大灾害治理。各煤矿企业要聚焦冲击地压、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加强重大灾害治理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强化冲击地压“三限”“三强”措施,严格控制矿井产量和采煤工作面回采速度;对标《煤矿防治水细则》,严格落实防治水“三专两探一撤”制度。严防冲击地压和水害等灾害风险,一旦出现冲击地压、水害等重大灾害风险,必须果断处置,及时有效排除风险隐患,坚决做到重大灾害风险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坚决杜绝煤矿冲击地压、水害等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特殊安全措施。各煤矿企业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制度和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强化机电、通风、排水、防灭火、监测监控等系统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加强冲击地压灾害和水害治理措施的审批和落实,突出工作面安装及拆除、动火作业、爆破作业、大型设备检修和大件提升运输的现场管理。对灾害治理和风险管控难度较大的工程或采掘工作面,要坚决停工停产;对患有慢性疾病、频繁“三违”的不放心人员,要调离要害岗位,全力保障“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稳定。

       四、深化“学抓强”活动开展。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深化开展“学法规、强管理、抓落实”活动,加强煤矿从业人员分级分层培训,严格落实活动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强化“一规程三细则”落实不到位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能动态达标问题的整改落实。要深入分析煤矿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重大风险,深挖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推动法律法规落实落细落地,提高制度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彻底解决长期以来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风险和隐患问题。

       五、加大现场检查执法力度。监管监察部门要聚焦重点煤矿、重点采区、重点工作面和重点工程,丰富监管监察方式方法,加强中夜班特殊时段井下安全生产状况的现场检查,加大探放水工程和防冲卸压解危措施及落实的检查力度。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律立案调查并按上限处罚,发现重大隐患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一律停产整顿、公开曝光,对查处的问题隐患要盯紧不放,强化立查立改,对限期整改的要专人跟踪落实,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并加强复查检查。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