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宣传广告联合投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7〕37号)规定和年度工作计划,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决定开展2020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宣传广告联合投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根据2020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宣传广告联合投放)项目申报指南,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对项目的真实性与合规性负责。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上报。
二、申报项目及其相关材料经县(市、区)、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共同审核后,由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汇总,于2020年6月10日前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职能处室(纸质版本与电子版本各一套)。昆山市、泰兴市和沭阳县直接报送。
三、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完项目论证、公示、审批等流程后,在省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招标,中标结果和各项目补贴金额另行通知。各地负责通知申报单位与广告供应商签订投放合同,确保广告投放周期和金额的准确性。
四、对签订虚假合同的项目单位,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当年及以后三年申报资格,同时取消项目所属地区下一年度资金申报资格,并按照规定追究审核单位相关人员责任,处理情况在全省范围通报。
五、经调研,12306订票平台广告有三种投放渠道,为便于开展招标工作,请各参与投放的单位务必在以下三种渠道中选择一种:1.12306网页:首页滚动背投、焦点图广告;2.12306APP:开屏广告、首页滚动通栏、信息流广告;3.12306行程信息广告:以彩信形式发送行程基础信息和商业信息。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以各地选择最多的投放渠道作为招标需求进行政府采购。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旅游宣传广告联合投放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投放工作真实、公平、有效。请各设区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于5月21日前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职能处室。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旅游推广处 康玮
电话:025–83421330
邮箱:1162522230@qq.com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55号(210003)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袁钟
电话:025–87798605
邮箱:51287497@qq.com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蟠里9号(210029)
江苏省数字文化和智慧旅游发展中心 陈红、孙文惠
电话:025–52827895
邮箱:1962268577@qq.com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55号(210003)
附件:1.2020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宣传广告联合投放)项目申报指南
2.2020年度江苏省旅游宣传广告联合投放项目一览表
3.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宣传广告联合投放)申请报告书
4.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