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
二、工作内容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 细化实化安全生产责任。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坚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安全生产任务清单,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追责。
2. 健全规范安全生产台账。各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台账,并对照条目抓好台账任务落实。
3. 落实安全生产费用。各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费用,完善经费投入激励机制。
4. 编制应急处置预案。对建设、运维、营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定期组织演练,不断修订完善预案。
5. 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面向相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6.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在全国电信设施保护宣传月等时间点,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7. 妥善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对责任事故,要严肃问责并报通信管理部门。
(二)着力做好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1.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防止电信设施被盗窃,通信线路被非法作业破坏,防止违规操作,错误配置参数,防止运行中故障导致火灾,防止动力环境失控,防范通信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2. 持续开展通信网络运行安全检查。各基础电信企业要以保障网络运行安全为目标,结合企业运维、营业实际,制订年度安全生产自查计划安排。
3.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监督,高处作业、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4. 整治通信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各通信工程施工单位要梳理总结高安全风险的工程和环节,结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复工复产实际,有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5. 做好新建铁塔安全管理。新建通信铁塔时,要严格执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建设程序,明确各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未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铁塔不得投入使用。
6. 强化特殊时段安全生产管理。汛期、岁末年初、法定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各企业要科学合理安排工期,提前梳理、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准备。严禁在雨雪、大风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下强行施工。
(三)加强通信防雷管理
1. 开展通信防雷装置自查、抽查检测。应当选用经质量认证的通信防雷产品,按我部规定对各类通信局(站)在用防雷系统进行全面自查,委托专业通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按比例抽查检测。
2. 严格执行通信防雷系统检测技术标准。防雷装置检测机构进行通信局(站)在用防雷系统检测时,应当执行通信防雷有关技术标准、管理政策等。
3. 规范通信防雷装置检测服务行为。防雷装置检测机构要自觉规范检测行为,保证检测质量,维护通信防雷装置检测市场秩序。
(四)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各通信管理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复工复产实际,部署开展本地区通信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通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原文链接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3757020/c7908436/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