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细落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和《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二、工作内容
(一)持续帮扶台资企业复工复产。根据各地总体安排,协助解决台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确保台资企业同等享有中央和地方出台的各类援企稳岗政策。
(二)统筹协调推进重大台资项目。参照重大外资项目有关机制协调推进重大台资项目,出台具有竞争力和针对性的招商引资政策,建立项目绿色通道,为台资企业参与本地重大项目提供同等待遇。
(三)积极支持台资企业增资扩产。根据地方实际,在法定权限内研究出台用地、用能、用工等方面具体措施,为台资企业增资扩产提供政策支持。
(四)促进台资企业参与新型和传统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台资企业发挥自身优势,采用与大陆企业共同研发等多种形式参与大陆5G等新型基础设施的研发、生产和建设。
(五)支持台资企业稳外贸。鼓励台资企业发展跨境电商,开展线上供采对接,扩大出口业务。
(六)有效引导台资企业拓展内销市场。支持台资企业适应大陆“互联网+”发展和消费升级趋势,借助大陆电商平台开展线上市场营销推广,拓宽对接内需市场的渠道,充分挖掘大陆市场潜力。
(七)全面落实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按规定免征或减半征收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八)强化金融支持台资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落实金融支持防控疫情相关政策,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台资企业提供优惠的金融服务。
(九)充分保障台资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合理安排用地计划指标,按照相关政策文件和“放管服”要求依法依规做好用地保障服务。
(十)有力支持台资中小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作用,通过线上培训等形式,为台资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技术、管理等方面服务。
(十一)主动做好台资企业服务工作。对台资企业一视同仁,着力为台资企业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三、原文链接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005/t20200515_12281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