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新时代江苏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
《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关于同意江苏省开展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试点的批复》
《关于印发〈江苏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工作目标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实施一批有利于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发展壮大的试点项目。全省范围内重点培育1-2个“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平台,1-2个建筑人力资源产业园,若干个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到2022年底,全省试点企业形成有利于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和发展的劳动用工制度,稳定就业人员比例较大幅度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行动
1. 强化企业自有工人队伍培养。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应当以中高技能工人为主,培育一定数量自有、稳定的工人队伍。
2. 大力发展专业作业企业。鼓励和引导有一定技术、管理能力的劳务班组或者建筑产业工人成立专业作业企业,推进企业员工化、专业化、公司化管理,促进专业作业企业成长为未来吸纳建筑工人的主要载体。
3. 引导劳务企业转型发展。支持有一定规模和管理能力的劳务企业通过引进人才、购置设备、改进管理模式等形式,向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转型。
4. 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完善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强化劳动用工信息与市场准入等相结合,实现实名制管理数据共建共享。
5. 构建“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支持市场第三方或有条件的企业创建建筑市场供需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工程项目岗位需求等信息,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实现建筑工人有序高效流动。
(二)实施能力素质提升行动
1. 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构建省统筹、市县组织实施、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载体多元、方式科学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行业人才需求发布、就业状况分析、培训指导等工作。
2. 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鼓励建筑企业制定职工培训计划,采取岗前培训等方式,开展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的技能培训,不断提升职工技能水平。
3. 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坚持需求导向,加强综合性培训,将爱国意识、职业道德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
4. 建立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5. 树立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引导企业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鼓励凭技能创造财富、增加收入。
(三)实施权益保障行动
1. 营造和谐劳动环境。落实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和规范,加强建设工程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大力推行绿色施工,不断改善工人生产和生活环境。
2. 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落实《劳动合同法》相关要求,督促建筑企业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3. 逐步提高社会保险覆盖率。督促建筑企业将招用的自有建筑工人依法纳入职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4. 完善建筑工人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建立建筑工人用工定额与市场实际水平相适应的修订机制,定期发布不同职业工种的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5. 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在各类建筑企业中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探索建立项目工会、托管工会,依托行业协会、工匠联盟组建建筑行业工会和行业联合会。
三、原文链接
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art/2020/5/15/art_8639_91206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