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0年第1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部审查核准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予以公布。未予核准的单位及原因可登录我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点击办事大厅中“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
1、
核准工程勘察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2、
核准工程设计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3、
核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