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发布时间:2019-01-01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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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

江苏省内的平台载体

二、基本申报条件

1.管理团队得力,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0%以上;

2.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使用面积达10000平方米以上(专业孵化器达5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占2/3以上;公共服务场地是指孵化器提供给在孵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餐厅和接待室、会议室、展示室、活动室、技术检测室等非盈利性配套服务场地。

3.可自主支配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20家以上(专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应达15家以上); 

4.孵化器中的在孵企业应有30%以上已申请专利;

5、在孵企业中的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应占企业总人数的50%以上;

6、孵化器的运营时间一般达1年以上,并按省科技厅要求,上报相关统计数据,且数据齐全、真实; 

7、形成了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创业咨询、辅导和技术、金融、管理、商务、市场、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服务,具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专业化服务能力。

三、申报所需材料

1.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信息表

2.在孵毕业企业情况汇总表            

3.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

4.其他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具体截止时间以当年申报通知(公告)为准

2.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具体截止时间以当年申报通知(公告)为准

五、联系方式     

相城区科技局科技专项科(科技人才科):85182160/8518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