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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度江苏省省级乡土人才建设发展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省人才办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2020年度江苏省省级乡土人才建设发展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苏人社发〔2020〕60号

设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2020年5月,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各地推荐申报的2020年度江苏省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江苏省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两个项目组织开展了评审工作。经单位申报、层层推荐、专家评审、评委会审定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为江苏省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见附件1),朱江龙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等30个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为江苏省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

各地和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乡土人才建设发展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50号)要求,把乡土人才项目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和乡土人才培养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完善标准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辐射效应,使乡土人才项目建设成为集聚人才、培养人才、传承绝技绝活、增强乡土人才就业创业能力的重要平台,成为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重要载体。项目建设过程中和项目完成后,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对专项经费的产出和结果进行总体绩效评价,不断提高项目建设成效。

 

附件:1. 2020 年江苏省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名单.docx

          2. 2020 年江苏省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名单.docx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