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0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各县级市(区)工信局,苏州工业园区、高新区(虎丘区)经发委:
现将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融合〔2023〕46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1.申报主体应为在苏州大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或科研院所,主营业务包括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的研发、供给、服务等。
2.申报主体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3.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好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技术创新和实施应用基础,有必要的场地、设备、人员条件,具有进行工程化研发、试验、实施的综合能力,在相应行业和领域具有成功应用案例,愿意就申报的揭榜任务内容进行评估验收和宣传推广。
4.每个申报主体仅可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可针对最多3个攻关方向提出不同行业领域的解决方案。
5.申报主体应按照申报书提出的攻关目标和指标要求,在公布后2年内完成全部任务,其中一个攻关方向涉及多个行业应用的,需要在每个行业至少2家企业开展应用验证,取得明显成效。
二、申报方式
1.本次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同步申报方式。申报主体于2023年11月15日前,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solution.miit-imps.com/login)完成线上申报。纸质版申报材料(附件3)应直接从系统中导出,一式三份,11月15日前同步报送。
2.申报材料参考申报主体可参照《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重点行业和攻关方向》(附件2)填写,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县级市(区)工信部门加强对申报主体的指导和培训,认真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2.请各县级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会同地方市场监管局对本地区申报项目进行会审推荐,于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审核推荐,按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并将推荐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申报书(附件3)各一式三份,由各县级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联合行文、盖章后上报苏州市工信局。
联系人:智能制造推进处,陈筱语,0512-68616221。
附件:
1.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融合〔2023〕468号)
2.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重点行业和攻关方向
3.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项目申报书
4.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推荐汇总表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3日
附件: 附件1-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