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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冶金等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执法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效的通知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强化冶金等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执法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效的通知

苏应急函〔2020〕96号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应急管理部对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执法业务视频培训会议的总体部署,省应急管理厅对部分地区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导和调度,发现一些企业问题隐患自查自改不够深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暴露出部分地区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不够聚焦、执法不够精准。为深入推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冶金等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执法,全面提升整治成效,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加强统筹部署,深入推进专项执法。各地要紧扣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工作,统筹结合《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铝镁机加工企业涉爆粉尘(废屑)处置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铝加工(深井铸造)行业技术升级淘汰落后促进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以及应急管理部执法检查重点事项,立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增强专项执法工作精准性;要合理统筹力量使用,强化监管处(科)室和执法支(大)队作用发挥,加强检查协作,提高监管执法效率,形成工作合力。要结合辖区内相关企业数量、安全风险状况等,合理确定执法计划,2020年底前,全力以赴完成所有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铝镁金属粉尘、其他涉爆粉尘(粉尘作业场所30人以上)企业的执法检查,消除违法行为。

二、严格规范执法,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各地要依托省执法系统开展专项执法,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可以依据系统内置专项执法模块,对照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内容见附件1、2、3),科学编制现场检查方案,逐项开展执法检查;尚未使用省执法系统的地区,要加强数据对接,及时上传相关执法信息;对前期已经进行执法的企业,可以将执法数据通过省执法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到人、措施落地、结果闭环。

三、强化调度督导,提升专项执法成效。各地要把专项执法作为重点监管的落脚点,在专项执法中加强服务指导,推动企业对照要求自查自改,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要盯住企业彻底消除各项隐患,督促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凡有处罚依据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要加强工作督导和信息调度,部门间横向配合,上下级纵向指导,及时通报经验做法,研究、解决专项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案件。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在12月5日前将年度工作情况、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执法数量及相关企业占比、依据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查处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违法行为消除等情况等一并报送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局。

附件:1.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

          2.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

          3.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6月4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