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2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政府”建设部署的总要求,以信息化建设创新文化和旅游发展模式,提升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质量和行业监管水平,促进文旅行业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转型升级,省文化和旅游厅全面启动“江苏智慧文旅平台”建设。为加快推进信息资源归集、统筹做好平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科学统筹、开放协同、共建共享、安全高效”的原则,以居民游客、文旅部门和文旅行业为主要服务对象,运用大数据、云服务、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建设集公共服务、行业监管、数据决策于一体的具有江苏特色的“智慧文旅平台”,打造成为全省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建设引领工程和枢纽工程。同时,通过建立合作机制、打通信息壁垒,对接各级文旅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与涉旅电商平台,形成多级联动的智慧文旅体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并进,为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提供新引擎、新动能,形成发展新优势。
二、建设内容
江苏智慧文旅平台将建设面向公众消费需求的智慧服务中心、面向行业管理需求的行业监管指挥中心、面向产业发展需求的数据分析决策中心,实现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决策“三位一体”的目标要求。
整合全省特色文旅资源,打造适应手机、电脑、平板等多终端展示的江苏文旅在线超市——“苏心游”,作为全省文化和旅游对公众服务的线上总入口,面向居民与游客提供文旅产品信息咨询、导览辅助、智慧讲解、产品预订、投诉处理等在线服务,形成全省文旅产品一站式、全过程数字化服务体系。
集成建设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管理、质量监管、申报审批、视频会议等业务系统,统一用户入口和数据标准,构建多级联通的一体化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全流程精准化、智能化、可视化在线监管和不见面审批,提高行业管理效能。
建立数据标准规范和数据资源采集存储体系,汇聚整合运营商、互联网、文旅服务中心和行业管理等多源数据,多维度形成管理、服务、营销、舆情等各类主题分析,对分析结果进行统一可视化展示并定向反馈,为行业监管、产业发展和公众消费提供决策依据。
为支撑平台建设,省厅将按照“急用先行、逐步完善”原则,编制下发《江苏省文化和旅游时空数据采集规范》、《江苏省文化场馆数据采集规范》、《江苏省全域旅游数据采集规范》、《江苏省文旅数据资源交换与共享服务接口规范》四个省级行业标准规范并推广,为全省文旅系统信息化建设提供指导,逐步实现业务流程、服务事项和业务数据标准化。
三、任务分工
江苏智慧文旅平台建设,在省文化和旅游厅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省文化和旅游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科技教育处)总牵头,省数字文化和智慧旅游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数智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据工作职责,分别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本地区相关工作。
(一)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依据《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厅科技教育处履行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平台顶层规划、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和评估验收,推进建设进程中需求协调对接的各项工作。
(二)项目实施单位
省数智中心履行项目实施单位职责,负责江苏智慧文旅平台建设的具体实施和整体推进,负责各类技术应用的审核把关,协调各建设单位在平台建设过程中的具体事项和平台的技术运维。
(三)厅机关处室
作为平台建设需求主导部门,提出归口应用系统建设需求和数据需求。负责编制和更新本部门数据资源目录,参与业务系统建设和数据分析模型设计。协调归口的厅直属单位、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业务部门、从业主体单位配合实施单位、建设团队做好数据资源、业务流程优化等工作对接。
(四)厅直属单位
根据各自工作职能,为江苏智慧文旅平台提供公共服务等相关数据的支持;加大自身信息化建设力度,不断提升数字化产品、智慧化管理和服务的质量效益。
(五)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积极推进本地区文旅一体化综合平台建设,建立市域文旅数据资源中心,实现行业数据归集共享;对标江苏智慧文旅平台数据资源清单和数据采集规范,对照智慧文旅服务、行业监管指挥、数据分析决策等板块需求,组织本地区共享数据采集、系统接口和文旅产品对接上线等工作,确保数据质量与动态更新,做到“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实现全省文旅信息化建设一张网、一盘棋。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切实加强本单位与江苏智慧文旅平台建设协同工作的组织实施,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开展,以信息化思维优化业务流程,形成省级统筹、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
按照政务信息“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的原则,厅机关处室、厅直单位各类政务数据资源和业务系统全部整合纳入平台。省厅将按照江苏智慧文旅平台建设计划,分批分步实施与设区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接,并根据对接效果给予数据资源反馈支持。对数据归集共享工作执行好的设区市,省厅将适时给予鼓励和适当奖励。
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加大信息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加强信息安全知识培训;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防护、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网络信息安全通报机制,提升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的监测、预警、控制和应急能力;切实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新建、整合的业务系统均应达到等级保护2.0标准。
附件:1.江苏智慧文旅平台数据资源清单(1.0版)
2.“苏心游”客户端上线公共服务资源清单(1.0版)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