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精神,经研究,现将纯碱行业规范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部印发的《纯碱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产业〔2010〕第99号)予以废止。 二、鼓励相关行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引导监督企业规范发展。 特此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