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部分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的通报

关于部分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的通报

根据《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经全省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现场检查和监管信息系统核查,102家融资租赁公司存在“失联”、“空壳”或无实缴资金、无融资租赁业务等相关情形,列为非正常经营企业,现予以通报。

列入非正常经营名录的企业若有异议,请及时与所在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联系,及时报告企业相关情况,接受监督管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移除非正常企业名录。

 

附件:1.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名录

          2.各设区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