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科资发〔2020〕162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有关部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决策部署,落实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要求,省科技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中科院南京分院联合制定了《江苏省推进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落实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切实抓好落实,按时报送具体落实计划和进展情况,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联系。
省科技厅联系人:宗卫正,联系电话:025-86631479 (传真),邮箱:025bin@163.com;
省教育厅联系人:丁同玉,联系电话:025-83335683;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徐小文,联系电话:025-83276046。
附件:江苏省推进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落实方案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
2020年6月19日
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苏科资发〔2020〕16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