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

发布时间:2019-01-31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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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

江苏省内的企业

二、基本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功能定位。

2、重点支持建有企业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大中型工业企业。

3、符合工程中心建设“五有”要求:、

有场地:有专门的研发场所,满足研发的需要,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有人员:有一支与主导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与20人。

有投入:拥有一定规模(年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及农业科技型企业可适当放宽至3000万元),有稳定的经费投入,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

有装备:有研发所需的仪器设备,申报工程中心项目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500万元。

有研发业务能力: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上年度知识产权申请须1项以上,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任务。

三、申报所需材料

1、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报书;                                        

3、其他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截止时间:每年8月份左右,具体截止时间以当年申报通知(公告)为准

2.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每年8月份左右,具体截止时间以当年申报通知(公告)为准

五、联系方式     

相城区科技局:8518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