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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苏人社函〔2020〕140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部门(单位),有关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53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99号),现将2020年度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项目计划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项目计划和资助标准

(一)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经人社部审定,今年我省获批承办4期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每个项目由人社部资助上限为16万元的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高级研修项目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经研究,今年共确定30期省级高级研修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每个项目由省人社厅资助上限为10万元的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高级研修项目的食宿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等。

二、研修内容和规模

(一)研修内容。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的研修主题内容,精心设计课程,邀请权威专家,采取集中培训、研讨交流、实地考察等多种研修方式,切实保证研修质量。

(二)研修规模。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每期研修时间为5天左右,学员60人左右。学员应面向全国招收,一般应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企事业单位有关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并应向基层一线和贫困地区人才倾斜,允许部分虽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但在决战脱贫攻坚一线起骨干作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省级高级研修项目每期研修时间为3天左右,学员不少于70人,学员应面向全省招收,一般应是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三、项目举办流程

(一)举办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每期项目举办前40天,承办单位将研修方案报送省人社厅。省人社厅报经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同意后,印发办班通知。承办单位根据通知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学员结业时,经考核合格可获得人社部颁发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电子证书)。项目结束后,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特点、主要成效、经验体会以及下一步打算等。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进一步扩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项目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承办单位将总结报告、学员信息(包括学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身份证号、培训学时、是否通过结业考核等)、经费决算表(附件2)、学员满意度测评表(附件3、4)等有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举办省级高级研修项目。每期项目举办前20天,承办单位将研修方案报送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经审核同意后,承办单位印发研修班举办通知,并认真组织实施。学员结业时,经考核合格颁发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承办单位应将办班通知、总结报告、发票、开户行账户信息、经费决算单、学员花名册等有关材料加盖单位印章报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打造精品项目。高级研修项目是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途径,是提升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抓手,对于加强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人社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加快建设人才强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等重大部署要求,以高精尖缺、基层一线和经济薄弱地区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以创新创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突出高级研修项目的示范性和引导性,加强组织领导,打造精品项目,提高培养质量。

(二)落实研修计划,强化防疫要求。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实施高级研修项目,不得随意调整变更研修选题、内容、对象、举办时间和地点。如有关事项发生变化,请提前报送情况说明至省人社厅。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妥善安排高级研修项目,做好防护工作,简化办班流程,创新培训方式,采取多种灵活方式组织研修,确保高质量完成研修项目。

(三)服务乡村振兴,助力疫情防控。按照省人社厅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部署要求,2020年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中单列3期乡村振兴专项,专门支持以乡村振兴为主题或在县级市以下地区举办的研修项目,学员名额要重点向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同时,为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中单列2期疫情防控专项,专门支持以新冠肺炎防疫知识、医卫科研、应急管理等为主题的研修项目,学员名额要重点向工作在抗击疫情一线的医疗卫生人员、管理人员倾斜。

(四)严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管理。要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培训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加强管理,专款专用,确保经费使用效益。项目推荐单位要对高级研修班组织实施、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省人社厅将对部分项目班次进行监督巡查。对当年未完成的研修项目,或不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的,不予拨付当年资助经费,并取消其下一年的申报资格;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经费的,收回资助经费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各地人社部门和承办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和《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13〕8号)要求,切实加强培训的管理服务工作,确保高级研修项目取得实效。

在工作中遇有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联系人,蒋晨晨,联系电话:(025)83236101,电子邮箱:js83236098@126.com。

 附件1: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度高级研修项目计划.xlsx

 附件2: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高级研修项目经费决算表.doc

 附件3: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学员满意度测评表.doc

 附件4: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学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doc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