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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推动2020年智慧江苏重点工程建设的通知》要点

《关于推动2020年智慧江苏重点工程建设的通知》解读

一、发文部门

 江苏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建设主体和工程类别

(一)建设主体

省内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作为建设主体。对于合作建设的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主体为开发单位和应用单位。

(二)工程类别

包括数字基建类、数字经济类、数字治理类和网络安全类等四大类。

数字基建类:侧重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具体实施的项目;

数字经济类:侧重在推动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实现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信息消费、电子商务等领域具体实施的信息化项目;

数字治理类:侧重在电子政务、民生服务、智慧城市建设、促进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等领域具体实施的信息化项目;

网络安全类:侧重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工业信息安全服务等领域具体实施的信息化项目。

三、建设要求

1、符合《智慧江苏建设行动计划》确定的地方或行业信息化发展的重点环节,在相关行业和领域产生了重大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有利于提高该行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水平。

2、纳入本地或本系统信息化发展规划,制定科学可行的建设实施方案,严格履行项目管理制度,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体系健全。

3、坚持需求主导等方面依托信息化手段解决了企业、群众等社会关注的难点、痛点问题,具有广泛的应用基础和社会影响力。

4、注重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程建设中的创新应用和深度融合,推进建设管理集约化、应用系统平台化、资源利用社会化,较好促进带动省内相关产业发展。

5、具有自研的关键核心技术,采用国产智能化产品、软件、工具和装备并实现自主可控,具备相应的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6、工程建设相关的信息产品、信息服务业态模式在创新上取得良好成效,具有广阔的市场推广前景、较为成熟的应用模式和推进保障机制,能够形成本行业、本领域的优秀解决方案。

7、项目投资规模在300万元以上(不包含土建工程),建设期不早于20191月,实施周期原则上在2年左右。

四、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在线填写《2020年智慧江苏重点工程项目申报表》,并上传其他申报材料,各设区市、县(市)信息化主管部门本地区项目材料。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出具推荐意见并附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推荐项目汇总表,并扫描上传系统。

省信息化办将对申报材料审核后组织专家评审,研究确定2020年度智慧江苏重点工程,并面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