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科机发〔2020〕182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服务业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作用,构建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根据《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26号)的要求,拟启动建设第四批江苏省科技服务业特色基地(以下简称特色基地)。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支持重点和申报条件
特色基地建设主要支持地方政府围绕主导产业,在科技服务产业基础好、人才队伍优、发展后劲足的创新创业核心区,通过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等手段,集聚创新资源,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科技服务特色产业,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使其成为区域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支撑力量。
申报条件:主要聚焦省级以上高新区和创新型城市等创新创业核心区域,以实际运行管理单位为主体申报。需满足以下条件:
1、列入市、县(区)政府中长期规划。相关科技服务业的发展和特色基地的建设列入地方政府中长期发展规划,地方政府高度重视。
2、特色科技服务业发展基础较好。确定的主导科技服务业务(每个特色基地1-2类)定位符合我省科技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切合区域创新创业需求,服务区域产业发展,集群发展前景好,有望在全省乃至全国形成特色或优势。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和基础,科技服务业产值占比较高。拥有骨干科技服务机构和专业服务人才团队,有3-5家服务能力强、服务收入高的龙头科技服务机构,拥有一批业务精湛、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的专职科技服务人才队伍。鼓励体制机制和运行模式创新,优先支持市场化主体为主进行运营管理的特色基地。
3、有具体的支持政策措施,区域范围明确、集中。地方政府出台了支持特色基地建设的政策文件和具体措施,明确工作推进班子。特色基地有明确且集中的区域空间(原则上不能以整个高新园区等大区域作为特色基地范围)和有形载体,功能定位清晰、规划布局合理,具有较好的产业发展空间容量。
二、组织方式与材料申报
由申报单位编制申报材料,各设区市科技局审核后推荐上报。省科技厅在初审的基础上,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等省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根据评审考察情况,经公示后确定第四批特色基地建设名单,并授予“江苏省科技服务业特色基地”铭牌。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江苏省科技服务业特色基地申报书。
2、相关附件。包括特色基地建设规划,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和特色基地建设的政策文件,特色基地内科技服务骨干机构清单及简介,运行管理主体基本情况等。
三、相关要求
1、采取限额申报方式,各设区市限额推荐2项左右。
2、各设区市科技局要认真调研,按照特色基地建设工作方案(苏科条发﹝2016﹞303号文下发)的要求做好申报组织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
3、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申报信息表、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七份(纸质封面,平装订),以设区市为单位统一报送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资源开发与技术转移处(南京市龙蟠路171号511室)。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科技机构与条件处 徐亮,电话:025-57712955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资源开发与技术转移处 熊素兰,电话:025-85485893
附件:江苏省科技服务业特色基地申报书(范式)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0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