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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省科技服务业特色基地的通知》要点

《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省科技服务业特色基地的通知》解读

一、发文部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二、支持重点

特色基地建设主要支持地方政府围绕主导产业,在科技服务产业基础好、人才队伍优、发展后劲足的创新创业核心区,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科技服务特色产业,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使其成为区域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支撑力量。

三、申报条件

1、列入市、县(区)政府中长期规划。相关科技服务业的发展和特色基地的建设列入地方政府中长期发展规划,地方政府高度重视。

2、特色科技服务业发展基础较好。确定的主导科技服务业务(每个特色基地1-2类)定位符合我省科技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切合区域创新创业需求,服务区域产业发展,集群发展前景好,有望在全省乃至全国形成特色或优势。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和基础,科技服务业产值占比较高。拥有骨干科技服务机构和专业服务人才团队,有3-5家服务能力强、服务收入高的龙头科技服务机构,拥有一批业务精湛、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的专职科技服务人才队伍。鼓励体制机制和运行模式创新,优先支持市场化主体为主进行运营管理的特色基地。

3、有具体的支持政策措施,区域范围明确、集中。地方政府出台了支持特色基地建设的政策文件和具体措施,明确工作推进班子。特色基地有明确且集中的区域空间(原则上不能以整个高新园区等大区域作为特色基地范围)和有形载体,功能定位清晰、规划布局合理,具有较好的产业发展空间容量。

四、申报流程

1、由申报单位编制申报材料,各设区市科技局审核后推荐上报。

2、省科技厅在初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根据评审考察情况,经公示后确定第四批特色基地建设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