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申报

一、申报对象

企业

二、基本申报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三、申报所需材料

企业进行自主评价,并按照自愿原则到服务平台填报企业信息,经公示无异议的,纳入信息库。

四、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截止时间:每年3月底前网上自主评价,具体截止时间以当年申报通知(公告)为准

2.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每年3月底前网上自主评价,具体截止时间以当年申报通知(公告)为准

五、联系方式     

相城区科技局高新科:8518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