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0年度金砖国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合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97号)转发给你们(下载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为做好我省该类项目的申报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人类遗传资源、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等的,应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审查或报批。
二、省内各推荐部门及项目申报单位认真把关,了解申报单位/团队、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对照科技部通知中的具体要求、项目申报指南及形式审查条件要求进行审核,对所推荐/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有关部属及省属本科高校、科研院所可直接与省科技厅联系推荐事宜;企业及其他单位须由设区市科技局向省科技厅推荐。省科技厅将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审核后推荐提交。
四、需经设区市科技局推荐申报的项目,申报单位应主动提前与有关设区市科技局相关处室联系沟通。
五、不得填报涉密或敏感内容。
六、申报方式:
(一)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申报单位于2020年9月16日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在线填报、提交。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二)有关设区市科技局、直报的高校院所,于2020年9月16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扫描件发送至zy83236024@aliyun.com。
联系人: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 臧颖
电 话:025-57716995
附件:推荐项目汇总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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