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将《江苏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0年9月3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29号(邮编210008)省商务厅市建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江苏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25-57710187;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zhaoyucun@doc.js.gov.cn。
江苏省商务厅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