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
二、基本申报条件
申报人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创办的公司成立2年以上5年以下。申报人一般应当在海外取得学位,年龄不超过55 岁,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有国际领先技术成果,或者能够填补国内空白,产业化开发潜力大;
2.有海外创业经验或者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在国内时间不超过6 年,其创办企业成立2年以上、5年以下,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者产业化阶段;
4.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
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三、申报所需材料
1.国家“千人计划”项目申报书;
2.其他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截止时间:每年6月,具体截止时间以当年申报通知(公告)为准
2.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每年6月,具体截止时间以当年申报通知(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