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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版)>推荐工作的通知》要点

《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版)>推荐工作的通知》要点

一、工作目的

为加快先进环保装备研发和应用推广,提升环保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供给质量,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推荐范围

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噪声与振动控制、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和药剂、环境污染应急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设备专用零部件等9个重点领域。

三、推荐条件

技术装备行业领先,处于开发、应用或推广阶段。

开发类指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引进等方式,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已经用户初步验证的技术装备;应用类指国内领先、具有行业引领作用和市场应用前景、已实现产业化生产的技术装备;推广类指技术成熟可靠、推广潜力大、经济适用且有成功应用案例的技术装备。

技术装备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应用后污染物控制优于国家污染排放相关标准要求,或优于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等相关要求。

四、申报流程

1.相关部门据要求,分别组织环保装备的研发或生产单位填报《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并负责审核、推荐符合要求的技术装备。

2. 相关部门于2020831日前将正式推荐意见以及相关纸质材料分别报送。

五、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010-68205359

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 010-58881435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 010-65645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