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3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连政办发〔2022〕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十四五”深入推进农业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发展深度融合,更好发挥“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走出一条“数字赋能、创新驱动”的现代农业发展新路径,现就我市“十四五”深入推进农业数字化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发展数字经济和数字乡村的决策部署,以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为主线,加快探索智能感知、智能控制、智能决策等技术应用场景和产业赋能方式,发展以信息技术和数据作为关键要素的乡村数字经济,打通农业农村数据链、重构供应链、提升价值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新的内生动能。
“十四五”期间,打造15个数字化创新引领的智慧园区、30个智能化水平先进的数字农业基地、1个全程贯通的特色产业链数字化试点县、1个覆盖全市的智慧农业中心。到2023年,建成一批特色农产品数字化产业链,一批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全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达68%。到2025年,绿色化、智能化、现代化生产体系有效建立,农业生产性服务数字化取得重要突破,数字技术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各环节全链条广泛应用,市县一体化的大数据智能决策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全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达70%。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农业生产主体数字化赋能行动。将东海现代农业园区、海州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区、赣榆现代渔业产业园区等各类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作为推进农业数字化的“先行区”,结合各园区的发展状况,全方位实现数字化提档升级,打造一批主导产业突出、数字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辐射带动有力的智慧农业园区。以各类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为载体,在实现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生产的基础上,加大农业生产数字化改造力度,建设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数字农场(基地),重点推动环境测控、水肥调控、航空植保等智能农机装备与技术在种植业各环节广泛应用;重点推动普及推广精准饲喂、环境实时调控、疫病防控、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在规模畜禽场的升级改造;重点推动水体水质监测调控、自动投喂、尾水处理等技术装备在渔业上的应用。2025年,建成15个数字化创新引领的智慧园区、30个智能化水平先进的数字农业基地。(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农产品全产业链数字化增效行动。以县域为单位,按照“1+1+N”市场化运营机制,以“延链、补链、强链”为关键,挖掘紫菜、草莓、食用菌、大米、大樱桃、大豆、芦蒿等有资源特色、品质特色、功能特色与文化内涵的农产品,加强数字技术在产前、产中、产后的应用,实现“产、供、运、销、管”各环节数据集成化和可视化,以数据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等要素向产业链集聚。依照省级“场景+链式”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逐步推广生产过程动态监测、精准调控与智能管控等设施技术,增强全市农业生产数字化支撑保障能力,助力现代农业产业链优化升级。2025年,建成1个全程贯通的特色产业链数字化试点县。(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总社等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农业服务数字化增强行动。大力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构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公司、供销总社基层社等多元主体参与的现代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建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云平台,引进高效精准的智能匹配技术,逐步提高市场信息、农资供应、绿色生产、废弃物利用、农机作业及维修、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营销网络远程培训等云服务能力。研究制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标准,加强监测技术设备引进应用,提高农业生产主体的物联网技术装备应用水平,到2025年,建成5—6个农业物联网创新应用基地。以东海县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县为基础,探索建立农业生产服务质量数字化评价监管体系,在市级以上合作社、家庭农场中推广“一站式”服务新模式,带动更多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总社等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农业产能数字化监测评价强化行动。以水稻、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为重点,综合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地面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实现农作物类型、耕作方式、种植面积、作物长势和作物产量等动态监测,提升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减肥控药等动态监测和农业投入品数字化管理,加快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及智能农机作业数据信息“入网上云”,完善农业基础数据资源库。加强多源数据融合分析和模型研究,建立高效精确预测方法与评价体系,形成农业产能监测评价“一张图”,全面增强农业生产决策能力。支持各县区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到2025年,建成市县一体化的大数据智能决策管理体系。(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市农科院、市供销总社等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农产品质量信息化监管提升行动。借助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契机,通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示范、试点单位创建,推进全市农产品质量溯源与市场监测预警数字化,逐步引导主导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国家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进一步提升连云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监管能力,加强农业投入品数字化监管,探索建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数字化档案。以农产品质量追溯规范化水平建设为载体,探索运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打通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数据通道,集聚“生产+市场+监管”三方资源,打造融合全过程各环节信息为一体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不断提升快速反应监管能力。(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总社等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农业农村管理服务数字化转型行动。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三地”等农村资源管理数字化,实现动态巡查、监管分析。优化农业基础资源、农业园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农技指导、农业政务服务、乡村振兴监测等信息化管理,推进数据互通共享,完善“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用数据创新”的机制。实施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整市推进工程,推动“连农云”迭代更新,新建一批满足行业条线管理服务需要的应用模块,推进行业管理服务数字化、信息化建设。2025年,建设1个覆盖全市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全产业链管理服务的智慧农业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办、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等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开展农业安全生产预警防范提档行动。围绕渔业安全生产、农机作业安全、重大自然灾害防范等方面,加强农业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体系研究,推动集成雷达、传感器、红外、北斗等技术的智能监测设施推广应用,提升安全风险全面感知能力。提升连云港市数字乡村指挥中心、连云港市海洋渔业应急指挥中心的服务水平,推动时空数据、物联网数据等资源汇聚融合、关联分析,实现各类风险的早期预警、实时监测、决策指挥、应急调度,提高风险精准评估、高效处置和综合执法能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风险防控“一张网”。(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开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行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快农村地区接入网扩容,持续推进农村地区5G网络建设,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逐步推动“双千兆”网络建设,提升农村地区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水平。开展农村地区接入网IPv6升级优化,提升网络性能和服务能力。加快农村流通服务数字化,支持重点园区、规模农场打造农产品产地全程冷链物流基地,推进冷链物流设施数字化改造,分类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健全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通管办、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等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开展“三农”金融数字化服务行动。以“三农”金融服务需求为切入点,推进农村经济主体基础信息、财政补贴、土地确权、生产、经营、资产等各类信息的采集和共享,建立农村经济主体信用档案,依法合规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精准画像、信用评分,形成“三农”金融服务数据中台,为创新设计农业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各环节金融信贷保险产品提供大数据服务,打造强有力的乡村振兴金融引擎。(市发改委、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连云港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把农业数字化建设水平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协调,加快工作流程数字化改造,跟踪和督促规划各项任务落实,形成强有力的市县统筹规划实施和工作推进机制。市农业农村局要健全协同推进机制,牵头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细化任务清单,明确相关责任,确保农业数字化各项建设任务落地落实。
(二)加大政策支持。把农业生产数字化建设水平纳入对县区的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统筹协调各部门资源,加大财政集中投入力度,发挥相关项目资金引导作用,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农业数字化建设。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好用水用电用地等减税降费政策,优化信贷投放机制,降低投资运营成本。
(三)注重人才建设。进一步配置完善县区农业数字化建设机构,落实专职工作人员,打造一支有战斗力的农业数字化建设工作队伍。探索建立农业数字化专家咨询机构,为科学决策和工程实施提供智力支持。多渠道、多形式培养引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技术融合的复合型人才,鼓励支持数字化人才进乡入村,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技术应用能力。
(四)鼓励创新应用。支持科研院所、农业物联网企业、规模种养基地等共同开展数字农业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装备集成与推广应用,探索新技术新产品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场景和赋能方式。推动农业企业、农业园区、农业经营主体等争做农业数字化建设的先行者,积极开展新技术试验示范,带动一批经营主体创新应用。
(五)营造良好环境。适时举办数字农业创新大赛、数字农业优秀成果展示、电商大赛等,挖掘一批先进适用的典型实践案例和技术集成方案,打造数字农业品牌。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积极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和媒介,充分展示农业领域的现代化、智能化、网络化带动农业生产增产、管理增效的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