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工信法规〔2020〕376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全省工信系统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8月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人民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大意义。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民法典实施,根据省法宣办《民法典联动宣传教育“十进”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工信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的法治意识,推进全省工信系统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宣传内容
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把握民法典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以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和侵权责任编等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条款内容为重点,突出宣传关于保护产权、规范电子商务合同、产品责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以及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等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三、工作措施
(一)精心组织学习培训。发挥“关键少数”学习宣传的示范作用,将民法典学习作为党组中心组重要的学习内容,邀请法律专家专题辅导,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为机关干部配备相关学习资料,通过组织专题讲座、“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加强民法典的宣传学习,引导党员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通弄懂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切实增进对条文的理解和实际运用。将民法典学习纳入全省工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各地工信部门加大民法典培训力度,提高工信干部学法用法水平,履行宣传民法典的职责。
(二)积极开展普法宣讲。结合全省工信系统“法企同行·送法律送政策进企业”等系列活动,分行业、分主题,深入基层园区、企业车间进行巡回宣讲、现场咨询、以案释法、企业法治体检等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定期推送民法典涉企知识,扩大宣传教育活动覆盖面。充分发挥企业法制工作协会、律协和相关行业协会等平台桥梁纽带作用,分层分类开展精准的行业普法,形成法治宣传合力。
(三)大力营造宣传氛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挂图、电子显示屏巡回播放等形式,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企业宣传活动。充分运用机关、行业协会、企业门户网站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设民法典宣传专题专栏,有针对性地推送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民法典知识内容。创新方式,依托“江苏工信”微信公众号,在全省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线上知识竞赛,通过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以赛促学、以学促用,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和企业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工信部门、各处室、各单位要及时部署落实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在全省工信系统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
(二)落实普法责任。结合全省工信系统和企业“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将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列入督导检查和年度履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信部门要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对企业普法宣传工作指导,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普法先进示范带动作用。
(三)注重宣传实效。创新宣传方法,注重运用案例普法、新媒体普法、群众互动参与,讲准讲透讲活民法典精神要义。紧紧围绕基层干部、企业群众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因地制宜地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确保宣传实效,为民法典贯彻实施打好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