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规范工业互联网标识服务,推动工业互联网标识发展和应用,促进工业互联网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编制了《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9月13日前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电子邮件发送至jiangpeng@miit.gov.cn(邮件主题标注明:《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反馈)。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邮编:100804
公示时间:2020年8月14日-2020年9月13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