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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国家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的通知

关于组织推荐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通知

苏工信中小〔2018109

各设区市、县(市)经信委(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8381号)(见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8年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从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组织推荐。各地同时推荐市县培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作为省推荐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培育库。

二、推荐条件。企业需符合《通知》中明确的基本条件和重点领域,重点把握好量化条件:

(一)连续经营3年以上。

(二)2017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至4亿元之间,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三)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70%以上,主导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名列前茅或全省前3位。

(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至少获得5项发明专利,或15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近2年主持或者参与制(修)订至少1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五)获得省级及以上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1项以上。

三、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填报《2018年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各地经信部门行文上报推荐企业名单,并填报《2018年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

四、报送时间。请各地将推荐企业名单(正式行文)及电子版《推荐表》和《汇总表》,于1213日前报省工信厅;省工信厅对各地推荐企业进行初审,确定拟上报工信部企业名单后反馈各地,组织相关企业准备完整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推荐表》及相关附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勿需装订)、电子文档光盘(Word格式),于1219日前报省工信厅。

联系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处  史文剑

联系电话:025-86635069

邮箱:WJ_SHI101@163.COM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通》

2、《2018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表》  

3、相关证明材料(供参考)

4、《2018年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1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