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公布第四批江苏省众创社区备案试点名单的通知

省科技厅关于公布第四批江苏省众创社区备案试点名单的通知

苏科高发〔2020〕216号

有关市、县(市、区)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众创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150号,以下简称《意见》),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江苏省众创社区备案试点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0〕126号)和有关备案试点程序的要求,经地方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了第四批江苏省众创社区备案试点名单,现予公布(详见附件)。

请各众创社区根据专家现场考察意见,及时修改完善实施方案,明确分年度考核目标,细化具体支撑措施,于2020830日前,将修改后的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档)报送至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37号江苏科技大厦2112室)。材料一经上报,原则上不予更改,作为后续年度考核的依据。

各设区市科技局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有关支持政策,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创建众创社区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关县(市、区)科技局及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要切实担负起众创社区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创建工作作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科学规划布局,强化协同联动,确保众创社区建设扎实有序推进。

 

附件:第四批江苏省众创社区备案试点名单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08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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