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促进驻苏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关于促进驻苏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苏市监标〔2020〕240号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驻苏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我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是我省孕育重大原始创新、推动学科发展和解决战略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的重要力量。为发挥实验室技术平台优势,充分发挥标准化对促进转型升级、引领创新驱动作用,切实提高实验室在我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中的作用,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发挥科技创新在技术标准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建立健全产业标准体系,推动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加强先进标准供给,发挥实验室技术平台作用,全面提升我省技术标准水平,促进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标准引领。落实科技体制改革与标准化改革的要求,深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引导和支持实验室加大相关投入,及时将先进技术转化为技术标准,引领我省创新发展。

——协同推进。部门间密切合作,发挥政府在实施标准化战略中的引导作用,加强顶层设计,优化完善政策环境,激发实验室参与地方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主动服务。立足实验室技术和人才资源,提高靠前服务意识,对接标准化工作需求,将强化标准应用、挖掘标准化效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立足我省实际,在标准化改革创新上、标准化体系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实验室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机制基本形成,实验室助力江苏高质量发展作用明显增强。实验室主导和参与制定标准数量和质量显著提升,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5—10项,国家标准30—50项,地方标准40—60项,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团体标准20—40项。对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标准化工作示范带动效应明显,对我省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培养一批标准化人才,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深度和广度明显提高。

二、主要工作

(一)建立科技成果标准转化机制。

聚焦科技成果转化,秉持标准化理念,引导实验室探索建立科技创新、标准化和产业化同步的工作机制,推进更多自主创新成果和关键核心技术转化为标准。创新知识产权标准化工作,促进实验室标准、专利融合发展,发挥标准在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过程中的桥梁作用。协助实验室与行业单打冠军和隐形冠军企业相结合,以标准为载体复制推广新技术、新模式。围绕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等重点工作,鼓励实验室立项并制定一批新的知识产权标准。鼓励在知识产权密集产业集群内的实验室达成专利许可协议,形成专利池,并将专利池内的全部或部分专利转化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

(二)优化江苏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

1. 加强标准体系研究。深化标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不断完善标准体系。推动实验室开展标准体系研究,提出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并根据现有建设情况,梳理、补充不足,确保体系完整。结合实验室体系调整,对照国家、部委和行业有关要求,进一步厘清标准体系结构,指导实验室相应健全自身标准体系。

2. 加大先进制造业标准供给。围绕我省优势产业发展,鼓励实验室争取国家标准制修订“主导权”,推动更多江苏优势技术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围绕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鼓励实验室参与更高水平国际标准制修订,抢占技术竞争话语权。帮助实验室积极参与智能制造国家标准制定,抢占智能制造、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标准制高点。在新型显示、物联网、核心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等方面加大投入,夯实标准化基础,推动实验室不仅要出知识产权,还要出标准,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研制一批“领跑者”标准。

3. 挖掘传统产业标准化需求。围绕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海洋船舶、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以及机械、电子、化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发挥我省技术优势,规范行业发展,发动实验室制定一批地方标准、团体标准。

4. 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现代种业、树木种苗、食品加工与配料生产等领域,发动实验室制定一批先进标准,促进标准有效供给。

(三)加大标准化人才培养。

通过开展综合性培训和交流研讨,提高实验室标准化意识,培育引进懂技术、懂标准的复合型人才,解决标准化人才短缺问题。引导实验室配备标准化专职人员,必要时成立标准化工作小组,专职负责标准化工作。统筹建设多层次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加强实验室高端人才智库建设,争取更多实验室标准化高端人才活跃在国际、全国标准化技术组织。支持实验室引进和培养复合型标准化专业人才,推动实验室将标准研制逐步嵌入科技活动的各个环节。帮助实验室工作人员积极申请担任全国、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职务,提高行业影响力。

(四)支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

发挥实验室技术和人才优势,引导实验室更多地组织和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相互交流学习经验,取长补短,找准目标定位。针对实验室依托单位和国际、全国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承担单位为同一单位的,鼓励其发挥自身综合优势和行业号召力,在标准化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支持实验室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外文版翻译,通过标准“走出去”激发技术、产品、装备“走出去”。引导实验室参加标准宣贯实施,在标准实施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必要时开展标准应用实施效果评价和反馈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激励机制。

完善支撑机制,充分发挥实验室辐射带动效益,促进各类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助推创新技术和产品市场化、产业化和国际化。开辟实验室申报标准化试点、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等标准化项目优先通道。标准化项目、科技项目等省级重点项目将优先考虑实验室,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项目。鼓励实验室将标准化工作纳入自身年度绩效考核评估指标。

(二)密切组织协调。

各设区市标准化、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因地制宜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支持实验室科技创新、标准研制、产业化工作协同推进、同步开展。推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服务机构为本地区实验室开展标准化工作服务,实现标准与技术深度融合。积极组织和引导实验室参与本地区标准化技术组织和相关标准化活动。

(三)加强资金保障。

优化标准制修订奖励政策和拨付方式,对实验室放大政府引导资金使用效益。充分运用各类专项资金计划项目支持实验室标准研制。鼓励依托单位加大投入,支持开展标准研制与应用实施,逐步形成多元化的标准化经费投入机制。重点支持实验室申报国家标准、地方标准项目,对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主导制定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承担单位将按规定给予资金奖补。

 

附件:驻苏国家重点实验室清单.doc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科技厅      

2020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