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成效突出拟给予督查激励地区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21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点赞

收藏

转发

关于2022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成效突出拟给予督查激励地区名单的公示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配套督查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8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成效突出,拟给予督查激励的地方名单予以公示(按行政区划排序)。

一、设区市

南京市、苏州市、淮安市、扬州市。

二、县(市、区)

南京市江宁区、江阴市、邳州市、常州市武进区、张家港市、南通市通州区。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方式向省知识产权局反映。

联系电话:025-83279977,025-83236386。

传真:025-83279984。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