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科〔2020〕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专业机构:
为充分发挥标准在推进船舶总装建造智能化转型中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了《船舶总装建造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0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行业(领域)、本地区实际,在标准化工作中贯彻执行。
附件:船舶总装建造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0版)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