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资质申报企业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和资质评审工作的准确、公正,现将近期申请公路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在申报企业资料中发现虚假信息,应向我部反映情况。为便于核查,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内容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公路局咨询。反映情况受理时间截至2020年9月1日。
对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和在反映情况中捏造事实的企业,一经核实,我部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电话:010-65292766;传真:010-65292767;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建设市场监管处;邮编:100736。
附件:1.公路工程施工企业有关情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