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办财金规〔2020〕6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积极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在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将我委制定的《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发行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发行指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