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1-01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政策主题:人才发展
一、申报对象
江苏省内新引进创新创业相关人才项目的企业
二、基本申报条件
1.创业人才一般具有硕士学位以上,创新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有5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技术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训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叫突出业绩。
3.新引进到我省创新创业,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
4.申报企业应完成工商、税务和社保等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并有2名以上非股东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5.创新人才从到江苏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薪酬月均不低于 1 万元 (事业单位可放宽至 8000 元 ),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薪酬发放证明
各类人选除必须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高技能创新类
(1 )具有国家一级职业资格 (高级技师 )或境外引进的具有同等技能水平( 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 《江苏省国(境 )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实施办法》出具证明 )的技能人才。
(2 )具有 5 年以上 (含 5 年)在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或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成果和业绩。
(3 )国内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应全职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 3 年,境外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应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 3 年且每年不少于 6 个月。
(4 )引进的高技能人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 “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级以上 (含省级 )政府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② “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大型企业(集团)“首席技师”或 “技能专家”;③具有较高专业理论素养,掌握精湛技能,能够从事职业院校理论和实训一体化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④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急需紧缺要求或具有 一流的技术技能水平或绝技绝活,在本行业有较高声誉的高技能人才。
(5 )引进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上年度销售收入3000 万元以上工业企业;② 国家级或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以及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③省级专项公共实训基地;④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⑤部、省属事业单位。
三、申报所需材料
1.省级“双创计划”项目申报书;
2.其他证明材料
四、扶持力度
给予总共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
五、申报时间
各类项目均通过 “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 申报,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20日。
六、联系方式
相城区科技局科技专项科(科技人才科):85182160/8518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