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一届南京市低空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拟任委员进行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点赞

收藏

转发

关于对第一届南京市低空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拟任委员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研究,拟成立第一届南京市低空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第一届南京市低空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拟由93名委员组成(详见附件),黄永明任主任委员,王波、康志明、沈阳、朱晨鸣任副主任委员,范亮任秘书长。秘书处由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南京市低空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南京市低空经济相关基础设施、设备、技术、管理、运营等专业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工作。

现对第一届南京市低空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拟任委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4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1019室;联系电话:025—83630635;电子邮箱:njsbzhc@163.com。

 

附件:第一届南京市低空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7日

附件:
第一届南京市低空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