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信息化办〔2020〕6号
省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智慧江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智库单位和专家在全省信息化建设领域的专业优势和智囊团作用,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信息化办”)决定调整增补江苏信息化智库和信息化专家委员会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智库和专家委员会构成
信息化智库由省内承担信息化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重点研究机构、专业咨询机构等构成;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由省内行业信息化主管部门、信息中心、高校和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化领域资深专家构成。
二、增补条件
(一)信息化智库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在省内依法登记注册,成立时间在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单位处于正常执业状态。
2.拥有专业研究团队,在从事的研究领域有较深的造诣,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3.近3年来承担省级部门及以上信息化决策咨询项目5项以上,并取得具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
4.研究团队负责人具有正高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团队成员不少于10人,拥有5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研究人员。
5.最近五年无重大过失及受监管机构或行政、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二)信息化专家委员会专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记录,能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履行职责,本人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并接受监督管理。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
3.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所属领域有关政策、法规,掌握信息技术最新发展动态,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从事本行业工作10年以上,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专家:从事计算机、通信和电子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相关行业的企业负责人,或企业专利、软件著作权主要完成人。
(2)高校院所专家:具有正高及以上职称,从事信息化领域相关行业研究或专项工作,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3)行业部门专家: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从事信息化管理和研究工作的行政人员或技术骨干。
三、主要职责
1.参与对全省信息化发展等带有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和综合性的重大问题及相关政策研究,参与信息化发展规划及重大事项的制定、决策和论证。
2.参与信息化项目技术方案的论证、评审、咨询、验收等相关工作。
3.参与信息化领域重大课题研究工作。
4.承担省信息化办委托的其他任务。
四、增补方式及程序
省信息化智库和专家委员会专家增补面向省内公开征集。
(一)申报推荐。采取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信息化智库单位填写《江苏省信息化智库入库申请表》(见附件1),申报信息化专家填写《江苏省信息化专家委员会专家入库申请表》(见附件2),经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后,向省信息化办提交。
省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等,组织宣传发动并向省信息化办推荐优秀智库及专家,填写相关推荐表(见附件3)。
(二)综合评价。省信息化办组织对申报单位和专家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综合评价。
(三)批准入库。省信息化办研究确定首批智库单位和专家名单,并通过省工信厅门户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智库单位和专家批准入库,专家名单同步纳入省级工业和信息产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
(四)动态管理。江苏信息化智库和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实行常态化管理,定期开展资质审核,根据工作需要和效果评价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五、其他事项
对确定入库的智库和专家,省信息化办将颁发聘书。智库和专家在参与课题研究、项目评审、评价咨询等相关工作时,按规定标准获得相应的报酬。
征集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申报表、推荐汇总表可寄送至省信息化办,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910室,也可发送PDF电子版至电子邮箱:jseic_xxhb@126.com。联系人:张树林,联系电话:025-69652659。
附件:1.江苏省信息化智库入库申请表
江苏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