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07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政策主题:安全生产
苏应急电〔2020〕74号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有关单位:
按照工作安排,省应急管理厅定于2020年9月23至25日在苏州举办全省高镁合金机加工和重点铝镁粉尘涉爆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急管理部门监管(执法)人员、粉尘防爆检查专家等人员安全管理知识与能力培训班,并安排部署并启动2020年重点粉尘涉爆企业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及会议内容
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等内容,解读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宣贯《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铝镁机加工企业涉爆粉尘(废屑)处置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及高镁机加工企业废屑处置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铝镁金属粉尘涉爆专项整治中的突出问题和治理措施,粉尘爆炸事故案例分析及责任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承诺。组织专家学习、交流、研讨省级核查业务材料,安排部署并启动2020年重点粉尘涉爆企业核查工作。
二、参加人员
全省高镁合金机加工企业、重点铝镁粉尘涉爆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相关设区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或专项执法的处室(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昆山市监管人员1名、有关粉尘专家,合计100人(人员分配详见附件)。
三、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9月23日上午报到,下午2点30开班,9月24、25日全天培训;
地点:苏州高铁金科大酒店(苏州市高铁新城南天成路67号,苏州高铁北站对面),电话:0512-69378888。
四、其他事项
1. 请有关设区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分配名额组织相关人员参训,并于9月16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至省厅宣教中心。
2. 各地推荐的粉尘防爆检查专家要有实际工作经验,对所在地区技术支撑作用发挥明显。
3. 企业参训人员不得随意更改,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书面请假,经设区市应急局审核同意,由企业副总以上人员代替参训;报到及培训期间,请相关设区市审核确认本地参训人员身份信息,发现身份不符的一律劝退;报名后无故不参加培训的, 予以通报批评,纳入重点执法检查对象。
4. 本次培训会议的培训费、食宿费由省应急管理厅承担。
5. 请参会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做好各项信息登记 确认工作。
联系人:省厅执法监督局,俞卫国 025-83230735;省厅宣教中心,李建军025-85554290、13951602738,董浩,13770777178,电子邮箱:jsaqpx@sina.com。
附件:1. 名额分配表
2. 参会人员汇总表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