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商业保理企业名单制管理工作方案〉的函》(银保监普惠金融函〔2020〕273号)文件要求,现就补充填报拟纳入监管商业保理企业有关信息等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填报辖内拟纳入监管商业保理企业名单及基本信息表(附件1,经营数据统一截止为2020年6月末),表格需加盖单位公章。
2. 申请企业需填报合规经营承诺书并盖章(附件2)。
3. 对新设立或设立后未开展业务的商业保理企业,须在其实际经营半年后再考虑是否纳入监管名单。
4. 相关资料(附件1、附件2)请于9月18日前报送至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监管一处。
联系人:刘知其;联系电话:025-83398925。
附件:1. 拟纳入监管名单商业保理企业及基本信息表.xlsx
2. 合规经营承诺书.docx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