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8号
现发布《进出口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自动取样)》等58项行业标准(目录见附件)。《进出口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自动取样)》(SN/T 0975—2000)等9项被代替标准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本次发布的标准文本可通过海关总署网站查阅(http://zhs.customs.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出口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自动取样)》等58项行业标准目录.xls
海关总署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