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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要点

《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要点

一、发文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二、工作目的

更好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充分释放社会创业创新潜力、激发企业活力。

三、工作内容

(一)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

1. 全面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 2020年年底前开通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做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至4个工作日内或更少。

2. 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依托“一网通办”平台,推行相关业务线上“一表填报”申请办理。具备条件的地方实现办齐的材料线下“一个窗口”一次领取,或实现不见面办理。

(二)推进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

1. 加大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力度。支持各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市场主体可以登记一个住所和多个经营场所。

2. 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核名智能化水平。依法规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提升对不适宜字词的分析和识别能力。推进与商标等商业标识数据库的互联共享。减少“近似名称”人工干预。加强知名企业名称字号保护。

(三)简化相关涉企生产经营和审批条件

1. 推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下放部分产品审批,推动化肥产品由目前的后置现场审查调整为告知承诺。

2. 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扩大指定认证实施机构范围,提升实施机构的认证检测一站式服务能力。简化出口转内销产品认证程序。缩短认证证书办理时间,降低认证成本。

3. 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将疫情防控期间远程评审等应急措施长效化。全面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网上审批,完善机构信息查询功能。

4. 加快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 优化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机制,完善评估方案,引导更多企业声明公开更高质量的标准。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 加强企业信息公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整合形成更加完善的企业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公示。

2. 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大力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健全完善信用修复、强制退出等制度机制。高协同监管水平,加强失信惩戒。

3. 推进实施智慧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进一步完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逐步做到对企业信用风险状况以及主要风险点精准识别和预测预警。

4. 规范平台经济监管行为。引导平台经济有序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规范发展线上经济。依法查处电子商务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