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动态调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1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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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动态调整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环办字〔2021〕171号)的工作要求,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动态调整的正面清单(716家)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3年4月18日-2023年4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予以反馈。

联系人:陈曦

联系电话:0512-65221697

Email:zfjxzxk@hbj.suzhou.gov.cn

 

附件:苏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3年第1季度动态调整后名单)

附件: 苏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3年第1季度动态调整后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