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科技援疆会议精神,加强江苏与新疆科技创新合作,推动江苏先进技术成果在新疆转移转化,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的需求,现面向全省征集2021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科技援疆)计划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主体。江苏省内拥有科技成果(2016年1月1日之后获得)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法人单位。
二、成果要求。科技成果为已获得国家认定、具备省部级以上相关证书或奖励证明的专利技术成果,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动植物新品种、科技进步奖等,且应具有较高的成熟度和产业化应用基础,对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三、项目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将对推荐项目进行集中评审,确定支持后,根据各项目承接需求,在全疆范围内推荐遴选优质承接单位与江苏技术提供单位合作实施。
请各设区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项目。申报项目需填写项目推荐表(附件),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推荐函。项目推荐表和推荐函请于9月24日前报送江苏省科技厅资配处。
联系人:肖安云
联系电话:025-86631479 18900661061
电子邮箱:109954265@qq.com
附件: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科技援疆计划)项目推荐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