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0年第198号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建办标〔2020〕18号)的规定,现将核准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延续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第十七批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延续企业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