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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转发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转发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通知

苏煤安传〔2020〕 27号 

徐州市应急管理局,徐州监察分局,各煤矿企业:

现将《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江苏煤矿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强化“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各煤矿企业要强化现场瓦斯管理,严格落实“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杜绝瓦斯空检、漏检和瓦斯超限作业;坚持以风定产,杜绝无风、微风作业,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加强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后的维护,确保系统运行可靠、监控有效。深刻吸取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松藻煤矿“9.27”重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一通三防”安全管理自查自纠。

二、强化煤矿监管监察执法工作。各监管监察部门要针对四季度煤矿事故特点,扎实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督促煤矿企业在加强冲击地压、水、火、瓦斯等重大灾害治理基础上,强化胶带运输系统风险研判和管控。强化灾害治理和风险管控现场落实情况的检查,严格精准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上限处罚,进一步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三、强化国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秋、国庆期间,各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明查暗访、煤矿调度等工作,利用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查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发现瓦斯、烟雾、CO、风门、微震系统等存在报警现象,要立即向煤矿核查,督促煤矿企业查明原因,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各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聚焦煤矿井下安全重点,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井下带式输送机安全专项自查,检查带式输送机各种保护和阻燃性能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止运行,迅速整改。

附件: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通知(略)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0年9月28日